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新余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60名(市编办已核准编制)。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一)附表:新余市2012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目录.xls (二)有专业分类的参照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 201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目录.doc (三)报名人员已通过各类资格证的考试或评审,但是未颁证,由颁证机关出具证明也可报名,但进入考察环节时,还不能出具有效资格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