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另行公布。笔试与面试的权重比为5:5。
5、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我校考核拟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7、公示、聘用
学校将拟聘人选报省教育厅,经教育厅同意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公示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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