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 2010年沈抚新城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副校长(中学部、小学部教学副校长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性;
2、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工作民主,有较强的团结合作意识;
4、具有胜任本人竞聘岗位所需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决策分析能力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资格条件
1、中学部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职称。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具有中学教务主任或教学副校长或校长工作经验2年以上;
2、小学部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小学高级(含小学高级)以上职称。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下,具有小学教务主任或教学副校长或校长工作经验2年以上。
二、报名、资格审查、招聘方式
(一)报名。
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带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交报名表(网上下载打印),各种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
报名时间:8月11日——18日(周六周日有专人接待报名)
报名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25房间
联系电话:6608974
联 系 人:王 迪
(二)资格审查
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开发区管委会225房间)。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考核。
三、面试
1、由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2、面试主要内容
(1)应聘感言(工作思路、目标、措施等)5分钟;
(2)教学副校长应知应会测试(每人3题,10分钟)。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淘汰。
四、体检、考核、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含60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市级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确定)。
考核工作由区工委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共同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时间另行确定)。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和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fsjjkfq.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五天。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
五、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备案后,按聘用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政策
对聘用人员调入组织人事关系,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优先兑现所取得的职称工资。
七、监督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抚顺经济开发区纪律监察部门:6608816
本公告由抚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608974。
附件:1、2010年沈抚新城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副校长岗位信息表
2、2010年沈抚新城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副校长报名表
抚顺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