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
工程|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 教案 论文 文档
IT类|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
 3773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事业单位招聘 - 辽宁 - 正文

2015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9-17 9:34:12

座根据国家和辽宁省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切实满足辽宁省畜牧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经研究决定,辽宁省畜牧局所属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名、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省畜牧业经济管理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省家畜家禽遗传资源保存利用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畜牧兽医事业,甘于奉献,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硕士及以下学历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体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5年9月19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上进行,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具体程序按省人事考试局规定执行。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考生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参加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的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1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公共科目,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对拟聘人选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1周内完成,递补仅限1次。

(五)考核

单位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辽宁省畜牧业经济管理站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陵园北里,联系人:唐学成,联系电话:024-86616537转8003。

辽宁省家畜家禽遗传资源保存利用中心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驻路11号,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0419-2304478。

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开发区人和街95号,联系人:邓文超,联系电话:88439796。


2015年(省畜牧局)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信息表.xls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2015年9月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