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水利厅直属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0年6月10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上半年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0]211号)以及水利工作的需要,省水利厅直属19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8名,其中,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112人,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3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0年上半年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面试,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与步骤
(一)考试考核方式招聘步骤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至18日(节假日休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辽宁水利信息网》(www.lnwater.gov.cn)。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上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片并缴纳考务费,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审查并按时缴纳考务费后,于7月2日至7月10日打印准考证。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总分100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考生在7月20日以后,可通过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5、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并在《辽宁水利信息网》公布。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和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与准考证同版)于8月2日至8月4日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原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原件等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和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提交原件。
6、面试内容与时间。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聘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人际交往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安排在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录《辽宁水利信息网》查询。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经审查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7、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4:6计分法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8、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9、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二)考核方式招聘步骤
报名方式和时间,与前述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报名方式和时间相同。由考生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电子信箱:lsrsc@lnwater.gov.cn)。报名考生经过初审之后,于8月2日至8月4日持报名登记表和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面试和考核各环节的要求同考试考核方式。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比例一般不低于1:2。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以及面试、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届时在《辽宁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水利信息网》(www.lnwate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五、有关政策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应聘的在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调转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2、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两年内毕业但未派遣的毕业生。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0〕211号)为准。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62181409,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
监督举报电话:024-62181304
附件:
1、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