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0]211号),现将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除招聘需要博士条件的岗位外,申报教师岗位应当具有两年以上从教经历,管理岗位和教辅岗位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资历年限见每个招聘岗位的资历条件)。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符合吸收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1、岗位查询:详见“计划信息表”。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可以从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从6月10日起至6月17日,在每个工作日9:00—16:00,携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申报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三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报名(报名地点:棋盘山开发区东陵东路161号)。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我单位已公布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本人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申报岗位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笔试:本次招聘本科学历层次的岗位采取笔试等方式,其中,辅导员岗位和体育教师岗位笔试的科目均为一科,满分为100分;中文速录实训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理论笔试(30分)和上机测试(70分)两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将提前10天在我院网站上发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我院网站上发布,我院网址为:WWW.LACPJ.COM或直接在百度上点击我院的校名。
4、面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教师岗位为试讲)的人员名单。笔试、面试的权重比例为4:6。
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没有笔试程序,直接进入面试(试讲)程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5、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或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地点由省人社厅统一安排。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如需递补,需按成绩排名顺序,并经省人社厅批准后在一周内完成递补工作。
6、考核:以上程序完成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需递补,需按成绩排名顺序,并经省人社厅批准后在一周内完成递补工作。
7、公示和聘用: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事处:024—88037025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4—88037029
其他未尽事宜按辽人发【2007】1号和辽人社【2010】211号文件执行。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2010年6月10日
附件: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年 月 日 No.
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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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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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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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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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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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岁)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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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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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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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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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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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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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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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 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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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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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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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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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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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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