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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大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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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由综合知识和专业理论两部分组成。其中,综合知识占30 分,专业理论占70 分。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种,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时限为120分钟。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面试人选。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笔试后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其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及学习工作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六、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411)82399939;联系人:何女士。
七、特别提示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等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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