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笔试日期为2011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五)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九月中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两种形式。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有:市卫生学校微机教师、市国土资源局站前分局、市国土资源局西市分局、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市水上运动学校教练(游泳)、营口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市海洋环境预报站、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岗位。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参加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的有:市农业工程学校、市第二高级中学、市第三高级中学、市雁楠中学、市第十七中学、营口大学园、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等岗位。
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教育系统各单位及营口大学园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2)其它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聘用人员提出其他条件要求的按要求执行。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