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
面试的比例、时间、地点笔试后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 5 :5。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