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笔试设最低分数线。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超过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第二名如出现并列成绩,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聘用。
3、成绩汇总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4、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体检中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考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核和资格审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市委组织部招聘咨询电话:0427-283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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