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调剂职位,按调剂后招考职位计划人数与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人选,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加权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报考调剂职位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所报调剂职位的面试。
二、面试时间安排
考生请于2012年11月20日登录辽宁人事考(http://www.lnrsks.com/)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举报)电话: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司法系统面试人员名单.xls
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面试人员名单.xls
2012年辽宁省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