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聘职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于12月4日在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或调整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改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和准考证号:考试前三天登陆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报考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计算机相关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素质与能力》(30分)和《计算机专业测试》(70分),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教师相关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素质与能力》(30分)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70分),全部客观题,满分100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素质与能力》,包括常识判断、能力测评、材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试题,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
(三)面试
1、参加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报考本溪市委党校教师(一)、(二)、(三)、(四)职位;本溪市妇联教师、文艺编导教师职位;本溪市职业技术学校工作人员职位;本溪市交通学校教师(一)、(二)、(三)职位、本溪市群众艺术馆器乐辅导、美术多媒体艺术设计辅导、美术辅导职位;本溪市博物馆讲解员(一)职位;本溪市卫生学校教师职位;本溪广播电视大学教师(一)、(二)、(三)、(四)、(五)职位;本溪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日语翻译、英语翻译职位;溪湖区韩语翻译人员职位的面试另行组织,时间地点和面试方法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3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政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笔试考试收费50元。
(三)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咨询电话:
本溪市纪委干部室 2890017
本溪市委党校人事处 4617368
本溪日报社政治部 3214263
本溪市信访局办公室 2218151
本溪市妇联组织部 2827180
本溪市文联办公室 7259608
南芬区组织部 3939447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2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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