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
1、新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2、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在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为方便应聘人员报名,以及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500743
市卫生局纪委:024-57500456
市纪检监察部门:024-5285003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52426132
本公告由抚顺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抚顺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3、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