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同时,对被考核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双塔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区人事部门备案,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人:杨洪峰 联系电话:15642180800
附:2013年朝阳市双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xls
报名登记表.xls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