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分数排序依次递补以下面试人员。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笔试分数
李超
145137741206
政策法规司
0401002001
115.50
韩天宇
145170220325
业务司
0401003001
121.30
请递补考生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2014年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并于面试当天携带有关资格复审材料备查。
联系电话:010-64095283。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