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26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邮件至nmgjyjy@126.com。
2.标题统一按“姓名+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
3.邮件正文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2个随时保持通畅的联系电话,并附笔试报名时的电子照片。
4.放弃面试者请填写《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2月26日前传真至0471-4340878或发送扫描件至0471-4342901转28117,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5.考生逾期未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我局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该考生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和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以供查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确有困难可延至考察时提供),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限制户籍的职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
考生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有特殊情况的考生,请提前来电说明。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报到时间:2015年3月7日(星期六)8:30至11:30、14:30至16:00。届时面试资格复审并告知面试考生须知。
3.报到地点: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12号)西二楼会议室。
4.面试时间:2015年3月8日(星期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在面试候考点报到,上午9:00开始面试。考生全天封闭。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地点:内蒙古军港酒店(呼和浩特金桥世纪四路东100米自治区血液中心旁)(地图和乘车方式见附件2);面试候考点位于军港酒店会议中心2楼2号会议室,有工作人员引导。考生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备查。
6.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考生
姓名 准考证号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备注
0501655032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计财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李启宁 655115210712 125.10
王文斐 655115255018
吴婧 655115255304
0601655001 满洲里局植检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马晨 655211130520 117.30
郑雨维 655215660225
白平平 655250074225
0601655002 满洲里局机场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王远飞 655223128304 107.80
田舒予 655223128305
庄享华 655232331804
0601655003 满洲里局动检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刘瑞珏 655212270716 114.50
文天娇 655223128310
尹文文 655223128313
0601655004 满洲里局卫检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包晨光 655215447911 103.30 递补
邢九州 655215663314
魏巍 655264321407
0601655005 满洲里局植检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方伟 656211742228 103.70 调剂
邱本军 656223129025
曾全 660253994106
0601655006 满洲里局卫检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高燕 655215613311 107.30
齐思琳 655223128317
张文俊 655241035413
0602655007 满洲里局铁路口岸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赵鹏昊 655215626905 125.80
王庭新 655222144415
陈振 655223128810
0601655009 二连浩特局财务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武静 655215581615 104.20
赵晓玲 655215613415
夏楠 655233731621
0601655010 二连浩特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董婷婷 655221372416 117.30
王晨慧 655222159512
曲晨曦 655223128325
金一恒 655233224930
0601655011 二连浩特局铁路办旅检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郭纳 655215444805 128.40
王啸天 655222169112
包健 655223128330
0601655012 二连浩特局公路办旅检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武剑 655215662827 106.4
任晏数 655250110704
谷一贝 684244335512 调剂
0601655013 二连浩特局动检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高喆 655215442005 108.70
吴敏 655215602024
郭栋振 655239351218
0601655014 二连浩特局植检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郝萍 655215215801 112.10
侯林林 655215590529
王金玉 655222173211
王星冉 655242160526
0601655015 二连浩特局综合业务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乔琴芳 655215534828 116.20
马友超 655215607909
贾波 655215624224
0601655016 二连浩特局食品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陈海旭 655215591028 101.50
赵芳 655215610730
刘莎莎 655261215418
0601655028 呼伦贝尔局公路口岸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王安琪 655215627129 100.30
赵玉龙 655221161812
宋晓晖 655222121520
0601655030 乌海局综合业务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李雪菲 655215536925 116.70
郭婷 655215640619
张姣 655261215511
0601655031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机场办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马卉 655215606728 122.30
高晨菲 655215633705
栗新燕 655221640425
0601655034 包头局财务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魏娜 655215445507 115.20
迟晓阳 655215541818
高晓蕾 655215653530
0701655017 乌拉特局检验鉴定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赵爱芳 655214190827 120.70
王璐琦 655214345408
张砾瑶 655215595413
王康诚 655237161617
徐一心 655237460225
潘栋栋 655239192409
0701655018 乌拉特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高敖德 655215622004 118.20
康燕 655215631502
郭丘明 655215671820
0701655019 乌拉特局动植检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钟浩 655215535302 115.90
李雪松 655215652118
李春苇 655253413013
0701655020 乌拉特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李燕 655215448827 109.20
周雪娇 655215535827
王婷 655223128924
0701655021 乌拉特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哈丽娜 655215534504 99.70
王月兰 655223129001
0701655022 乌拉特局动植检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刘偲琪 655215542714 114.60
0701655023 额济纳局卫生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梁云 655215217908 97.60
张强 655221270709
肖书申 655237351017
0701655024 额济纳局卫生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薛强 655213108104 96.70
王沛然 655215672205
夏海波 655244310215
付慧 655245707230
0701655025 额济纳局检务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侯文月 655215582311 103.90
张政鑫 655215625801
冯强 655264321513
0701655026 东乌珠穆沁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李建辉 655215542929 115.10
孟兆君 655215600812
田雨 655222177421
0701655027 东乌珠穆沁局检疫监管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蔺青霞 686215544323 108.20 调剂
郭岩峰 655215634007
0701655029 额尔古纳局动植检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武东芳 655211691126 111.00
宝良 655222171126
赵亮 655223129010
0701655033 东乌珠穆沁局食品卫生科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刘春晓 655215534412 117.80
田国霞 655215601116
王亚男 655221480808
7.成绩公布: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填报考生面试成绩后,在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nmciq.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倍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须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食宿、交通自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联系人:胡永志、辛天凯
电 话:0471-4341795、4340759
军港酒店前台电话:0471-5224555、5224799
附件1:
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人 ,身份证号: ,参加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你局职位,已进入面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特此声明。
签名(手写并按指模):
日期:
请于2015年2月26日前传真至0471-4340878或发送扫描件至0471-4342901转28117并电话确认。原件请寄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12号内蒙古检验检疫局人事处,邮编010020。
附件2:
报到、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和乘车方式
乘车方式:由呼和浩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34路公交车在赛罕区医院下车,往东400米即到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由火车站乘34、57、78、21路公交车在武警医院下车,往东100米即到军港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