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汕头海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5年3月7日在广东省汕头市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最迟应在2月28日前主动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我关。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考生放弃面试的职位,2月28日前我关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2月28日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二、3月6日14:30至16:30,我关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请考生务必带齐《关于2015年汕头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场接受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汕头海关主楼1楼大堂。
三、面试于3月7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报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汕头海关主楼10楼多功能厅。
四、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制)/4+面试成绩(100分制)/2。我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发布面试成绩。
五、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参加体能测评。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寄送材料时未提交《报名推荐表》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面试资格现场复审时提供。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二)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三)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6日前发送E-mail到sthg_kaolu@customs.gov.cn确认已阅读本面试通知,信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已收到面试通知”。
七、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职位
代码
考生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
入围
分数线
是否为递补、调剂人员
面试
时间
缉私综合
0701006001
汪雄
361236060214
96.70
调剂
3月7日上午
缉私综合
0701006001
邹佳豫
560236110418
96.70
3月7日上午
缉私综合
0701006001
蒋汉文
560244307021
96.70
3月7日上午
心理援助
0701002001
甘晴
560236152824
128.40
3月7日上午
心理援助
0701002001
柳雨婷
560244307307
128.40
3月7日上午
心理援助
0701002001
黄丹妮
560262044424
128.40
3月7日上午
网络技侦(一)
0701002002
邓业鹏
560242130102
113.30
3月7日上午
网络技侦(一)
0701002002
区志亮
560244307117
113.30
3月7日上午
网络技侦(一)
0701002002
郭东
560251120627
113.30
3月7日上午
案件政研
0701003001
张学炳
560211730307
119.70
3月7日上午
案件政研
0701003001
钟雕
560243221227
119.70
3月7日上午
案件政研
0701003001
苏剑记
560243304817
119.70
3月7日上午
案件侦办(一)
0701004001
林伟堡
560244307017
124.70
3月7日上午
案件侦办(一)
0701004001
彭祖豪
560244307124
124.70
3月7日上午
案件侦办(一)
0701004001
邓金伟
560270140826
124.70
3月7日上午
缉私法制(一)
0701005001
张奥
560242044306
119.00
3月7日上午
缉私法制(一)
0701005001
张宇飞
560244306705
119.00
3月7日上午
缉私法制(一)
0701005001
廖庆辉
560244306907
119.00
3月7日上午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张欣宏
560231270604
111.80
3月7日下午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张耕瀚
560231270605
111.80
3月7日下午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廖伟霖
560244306827
111.80
3月7日下午
缉私法制(二)
0701007001
庄少杰
560213132616
130.30
3月7日下午
缉私法制(二)
0701007001
赵志阳
560244307106
130.30
3月7日下午
缉私法制(二)
0701007001
韩彬彬
560244307130
130.30
3月7日下午
网络技侦(二)
0701008001
李植炜
560244306928
108.60
3月7日下午
网络技侦(二)
0701008001
钟达娜
560244307002
108.60
3月7日下午
网络技侦(二)
0701008001
李鑫
560251121615
108.60
递补
3月7日下午
案件翻译
0701009001
盖起嵩
560222141821
120.50
3月7日下午
案件翻译
0701009001
侯华春
560236070621
120.50
3月7日下午
案件翻译
0701009001
林琳
560244307308
120.50
3月7日下午
案件侦办(二)
0701010001
闫东
560211700618
108.60
3月7日下午
案件侦办(二)
0701010001
郑炜韩
560244306925
108.60
3月7日下午
案件侦办(二)
0701010001
曾俊斌
560244307229
108.60
3月7日下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瑞熙、陈欣
联系电话:0754-88198337、88198338
传真:0754-88198392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汕头海关人事处干部科
邮编:51504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