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我委在报考同一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如下:
序号
部门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最低分数线
1
淮委机关
规划计划处规划计划管理
1001001002
223237753018
陈宝修
124.20
2
建设与管理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1001001006
223232342816
张颖泉
123.40
3
223242203127
尹杰杰
4
沂沭泗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沭河水利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3004
223262172027
向娅玲
111.00
5
沂沭泗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新沂河道管理局财务管理
1101004002
223232107323
池卓潭
103.20
6
灌南河道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4004
223213222324
刘紫微
111.40
7
邳州河道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4007
223234111704
熊国靓
117.80
8
223236642706
付佳琦
9
嶂山闸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4008
223232122213
王新宇
119.00
请递补考生按照《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201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552-3093665。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