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个别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财务、稽查
(0701001001)
129.6
韩笑晨
508221861819
2月25日
驻辽阳办事处
办公综合
(0701005001)
130.4
刘畅
508221210416
2月25日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 监管
(0701002002)
131.3
鞠庆美
508221340621
2月25日
沈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监管
(0701003001)
129.9
姜彤
508221792125
2月25日
请以上4名考生于2月18日前发送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按照《沈阳海关关于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沈阳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4-22695360;024-2269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