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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江海事局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1-2-10 12:00:35 【字体:小 大】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以下简称长江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

非通用语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4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资格审查、面试时间

1、长江海事局面试时间为:201122326日。请各位考生于201122225日报到和参加资格审查,具体的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2、报到和资格审查为面试前一天,时间为下午13001700,如因个人原因验证迟到而导致抽签滞后,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及交通

面试报到和资格审查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20时前到达长江海事局办公楼(前一日报到和资格审查地点),集中送往面试地点。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办公楼(在香港路和球场路之间)交通线路:公交201305524549551605712802807等路车球场街站下,由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乘车至中山公园站、永清街站有多路车可转乘至球场街站。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60)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某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当晚,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予次日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2011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011212日中午1200时前将《面试确认单》(样本见附件二)通过E-mail发送邮件公告邮箱cjhsrjc@sohu.com(请务必将面试确认单复制到邮件正文中填写,不要添加确认单附件),如果确因困难无法发送E-mail的,可于2011210日~118301700通过电话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2、如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请于2011212中午1200之前将《放弃面试申明书》(样本见附件二)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至长江海事局人事处。如考生放弃面试或逾期未确认参加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申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我局将把考生情况通过中国海事局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签到、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2、请考生在报到、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⑴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⑵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⑶《报名登记表》(相关样本见附件二,非应届毕业生提供)1份。

⑷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样本见附件二)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局确定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⑸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及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的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或《失()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在体检后一周内补交。逾期提交,视作弃权处理。相关样本见附件二。

2009年、201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者,若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而其所报考职位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者,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材料(样本见附件二)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局确定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⑻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⑼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应届毕业生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应届毕业生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面试时考生无法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原件,可在面试确认时将本人船员适任证书号和签发海事局等信息告之我局。

⑽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3、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及体检费用由长江海事局承担。考生体检集中于面试结束后的次日早晨进行。

5、因咨询电话繁忙,非紧急事项请通过E-mail方式联系并设置自动回复,其它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中国海事局和长江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长江海事局公开招录工作联系电话:027-82765402E-mailcjhsrjc@sohu.com。传真电话027-82765402。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人事处,邮编:430016

6、本次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八、长江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工作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5293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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