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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事局2011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1-2-11 16:38:06 【字体:小 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以下简称“黑龙江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报考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边远艰苦地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总分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面试资格核查及面试时间
    黑龙江海事局面试时间为:2011年2月26日至27日,面试资格核查时间为:2月25日8:50及13:20,即2月26日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5日8:50报到进行资格核查,2月27日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5日13:20报到进行资格核查,过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具体面试日程安排见《报到、资格核查及面试日程安排》(附件二)。
    三、资格核查及面试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一面街110号黑龙江海事局,具体地点线路图见附件三。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考生体检集中于2月28日上午8时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2011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011年2月12日17:00时之前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到公告邮箱msa3303@163.com中,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同放弃面试。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于2月12日17:00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三)的书面材料传真(传真后请拨打电话确认)或邮寄至黑龙江海事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签到、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二)请考生在资格核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贴于A4纸上,空白处注明考生姓名、职位代码);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样本见附件三,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一份;
    4、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样本见附件三);
    5、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及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或《失(待)业证明》(失业、待业人员提供),暂时无法提供,可在体检后一周内补交。逾期提交,视作弃权处理,样本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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