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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2011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1-2-16 17:17:22 【字体:小 大】

 

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2011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国家物资储备局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准考证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面试时间

479132300725

 

223(周三)上午9:00
注意:8:30报到,8:45前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79139051406

 

479139031430

姜迎春

479139650208

徐倩倩

479137070720

 

479139660118

唐晓玲

223(周三)下午13:30
注意:13:00报到,13:15前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79137052410

李建福

479139654522

马培峰

479139481006

孟宪峰

479137080517

周炜峰

 

二、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分数线

物资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员

109.2

经营指导处经营管理科员

100.7

 

三、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必须于2011222日下午13-15时,到劳动人事处(办公楼205208房间)报到。报到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好相关证件、证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4、笔试成绩单、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5、有关职位要求的实际工作经验证明(需加盖公章)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背面写上姓名)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原件、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如果考生对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部分材料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经局劳动人事处同意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四、面试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为2011223物资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员岗位于当日上午9:00开始,经营指导处经营管理科员岗位于当日下午13:30开始。

(二)面试地点

地点: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五路338号(纬九路和纬十路中间,路南)

乘车路线:考生可在济南火车站乘29路公交车,或在长途汽车站乘K58路到经四纬十站下车,南行至十字路口左转,前行200即到。

(三)有关要求

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未完成的考生和已完成的考生均实行封闭管理,待半天面试全部结束后,考生方可离开面试场所。严禁泄露面试试题。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要求,计算各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面试前2天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如果参加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3倍(含)的,应当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确认、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人及电话

有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项,考生可向局劳动人事处咨询。

刘鲁明  053185033617   魏亮先  053185033622

 

                             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

                           一一年二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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