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气象局2011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局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比例及分数线
职位代码 |
面试比例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0901423002 |
1:5 |
95.7 |
0901423004 |
1:5 |
95.3 |
0901423005 |
1:5 |
99.1 |
0901423006 |
1:5 |
97.5 |
0912423003 |
1:5 |
89.5 |
二、面试对象(排名不分先后)
姓名 |
准考证号 |
张剑雷 |
423131151008 |
殷广亚 |
423141248025 |
杨易诚 |
423162018822 |
陈茂 |
423135021708 |
周莉 |
423132303319 |
刘书荣 |
423131151015 |
潘琦 |
423131150930 |
张嘉楠 |
423132544323 |
童震 |
185132147924 |
吴新宁 |
620131151427 |
张宝业 |
621132279408 |
白玉林 |
630141040112 |
张开进 |
423132276324 |
翁永元 |
423131151011 |
于海燕 |
423131151006 |
马志学 |
423171181006 |
陈奇 |
423131151001 |
谷继永 |
423141213115 |
许张衡 |
423170571911 |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上午0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报考我局科技发展处、计划财务处、机关党办的考生须于上午08:30入闱封闭,08:50前未入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报考我局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预报处的考生须于13:00入闱封闭,13:20前未入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上海市气象局4号楼3楼多功能厅
3、报到(候考)地点:上海市气象局4号楼3楼接待室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
交通:地铁1号线徐家汇站(8号出口)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2月21日中午12:00点前电话联系确认本人是否参加面试,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已电话联系确认的,不需要再次确认)。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前往上海市气象局1号楼15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待业人员所在街道待业证明(加盖公章)。(2)所在单位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相关基层从业工作经历年限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近期1寸免冠彩色报名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者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三)面试当天(2月26日),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候考室报到,抽签确定相应职位面试顺序。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工作正式开始后,考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候考室,本人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和候考室。
(四)我局将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最高的作为考察和体检对象,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等情况时,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我局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
(七)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21-64391001、021-54896166
特此公告。
上海市气象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