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须知
1.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随身携带身份证等复审材料(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于面试当日7:30—8:30进入候考室候考(候考室安排在多功能厅);各位考生要安排好行程,按时参加面试。考生8:30以后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 面试当天,请各位考生先到署机关大门口西侧集合,届时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候考室。
3.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考生将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在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依次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5.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6.进入考场后按照考官要求进行面试。
7.面试结束后,需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尽快离场,不要在走廊内交谈,以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8.面试结束后2日内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可在国家公务员局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9.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按照各招考单位的要求进行体检。
10. 不得让他人代替本人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公务员局处理,同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