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保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作出如下规定:
一、保密期限:从面试工作开始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面试试题及相关内容解密为止。
二、保密范围:面试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均属于国家绝密级事项;考官名单等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属于国家机密级和秘密级事项。
三、保密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暗示或泄露面试试题或答案等方面的内容。面试结束后,不得备份、留存任何与面试有关的资料。
四、泄密处罚:对泄露国家秘密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位考生应尽的义务。
我自愿遵守上述保密规定,承担保密义务。
保证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