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月22日上午8:30进入候考室(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2、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协议。
4、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5、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上述原则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办负担。
(二)联系方式
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 系 人:刘灵萍
联系电话:0351-7218336 13509735235
传 真:0351-721828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