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国家公务员 - 面试公告 - 正文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时间地点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2-9 21:42:46 【字体:小 大】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时间地点公告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12年2月23日在北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中央政法委机关共有15名考生进入面试。最低面试分数:综治督导室一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16.8分,办公室五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16.1分。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2日15时至16时到中央政法委机关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可乘北京市111、109、101、103、202、211、614、685、609、619、614路公共汽车到沙滩路口西站下车,往西第一个红绿灯往南100米路东即到。

(二)所需材料

考生报到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社会在职考生另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另需提供所在社区或街道关于考生待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以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

(三)有关要求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按要求粘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地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的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学习各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2年2月23日上午9时。

(二)面试地点:中央政法委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8时30分前,持有效证件到中央政法委机关北池子大街14号院传达室,由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8时50分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分组和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定于2月24日上午,地点为解放军305医院(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甲13号)。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早7时45分前到达305医院体检中心(务必空腹)。体检费用由我委机关承担。

经体检合格,我们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赴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陈武全  孟繁蕾

联系电话:010-85117689(兼传真)

附:《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