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一)我们将依据考生邮寄的材料对有关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部2013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们将取消有关考生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三)我部机关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考试拟于2月27日至3月3日举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中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财政部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四)联系电话:010-68552620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