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4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 2013年3月2日、3月3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考场设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楼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门口信访接待室(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将为每位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并确认面试时间,请考生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当天面试。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13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2013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公务员面试公告2013国家行政学院公务员面试递补人选公告2013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面试人选递补公告2013中央办公厅公务员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2013国考全国总工会递补面试人选公告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务员2013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公告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面试递补公告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公务员面试公告民航新疆管理局2013公务员面试公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务员2013年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公告国家粮食局考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2013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公务员2013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公务员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