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拟从内蒙古自治区部分旗县遴选公务员,充实到驻地检验检疫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范围
(一)本次计划遴选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14名,其中乌拉特检验检验局4名、东乌珠穆沁检验检验局5名、额济纳检验检验局3名、二连浩特局2名。
(二)本次遴选公务员仅限上述检验检验机构所在旗县范围,分别为乌拉特中旗、东乌珠穆沁旗、额济纳旗、二连浩特市。上述范围内符合公务员遴选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遴选条件
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报考检验检验机构所在旗县(范围同上)当地户籍;
(二)已登记的非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正科级及以下干部;
(六)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七)身体健康。
其他条件:
(一)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遴选公务员职位要求详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理的;
5、身体状况不适应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符合条件参加遴选人员可直接登录内蒙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nmciq.gov.cn)或当地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参加遴选人员将填写好的《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传真到内蒙古检验检疫局人事处报名。报名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用资格。需提供的资料:
1、所在旗县(市)人事局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和现任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
(三)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2012年5月31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由内蒙古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审查结果于6月10日前在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无指定用书和复习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笔试统一汉语制卷,汉语答题。
(三)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
(四)笔试地点设在内蒙古检验检疫局。
(五)笔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6底(以通知为准)。
(六)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职位设置,按照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二)面试地点设在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面试有关事项在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遴选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原始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遴选人员体检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考录体检的标准,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组织进行。
八、公示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将在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网站及考生所在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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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胡永志
传真:0471—434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