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取闭卷考试方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末位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分别由管理区纪检监察、编办、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经考核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经过为期七天的公示后,由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管理区管委会进行审批录用,总成绩出现并列,录用笔试成绩高者。经试用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范围
1、笔试范围:
(1)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内容包括:解剖、病理、药理、生理、生化、组织胚胎、流行病、微生物、免疫学、诊断学等(85分)
(2)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15分)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是所学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100分)。
七、工资待遇
此次招录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参照事业编制工资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转为事业编制管理;2015年应届毕业生三年内(不含试用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转为事业编制管理,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参照事业编制管理。
八、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根据公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5:1不予开考。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的,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招录后仍空缺的岗位由纪检委、人社局、卫生部门组成招聘小组从人才市场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