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简介
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是经自治区编委批准的全额拨款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5名,隶属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现学院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学院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法官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各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学院建院以来为全区法院教育培训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专业科目测试
(一)测试具体时间:11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14:30-17:30面试。
(二)测试地点:内蒙古高级法院六楼政治部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三)测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为百分制。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为汉文制卷。
(四)测试内容:
笔试:教师岗位以法学专业报考的考生笔试测试法学相关理论知识;以汉语言文学专业报考的考生笔试测试汉语言文学相关理论知识。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同一张试卷不得出现两种语言文字。
会计岗位:测试会计相关理论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必须用汉语面试。
(五)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专业科目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471-4818499
内蒙古高级法院:0471-2313639 15148092568
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471-481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