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信息公布方式
可查看中国地震局网站(http://www.cea.gov.cn)。
六、报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将报中国地震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人手续。
七、基本待遇及其他
(一)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为期五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档案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
八、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咨询。
联系人:杨雁伯、京科、王金波、董旺
联系电话:0471-6510796
传真:0471-6510796
电子邮箱:nmgdzjrjc@126.com
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