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结束后,有部分职位无人报考或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根据招考公告,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部分职位开考比例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所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调整为4:1。其中,宁南山区人民警察职位调整为3:1。
二、减少以下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招考名额
序号 招考单位 职位 职位
代码 计划
招考
人数 交费
人数 减少名额 实际
招考
名额 备注
1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系统司法警察 006002 3 10 1 2 减少兴庆区人民法院1个名额
三、取消以下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
序号 招考单位 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考
人数 交费
人数 备注
1 自治区党校 研究生部科员 003004 1 3 经征求自治区党校的意见,该职位取消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改报到自治区党校教务处科员职位
四、取消以下无人报考职位
序号 招考单位 职位 职位
代码 招考
人数 交费
人数 取消
名额
1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泾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006026 2 0 2
2 吴忠市 吴忠市公安局刑事侦查警员 010002 2 0 2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