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报名
1、报考者如何办理报名手续?如果有问题,如何进行咨询?
答:今年继续实行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查阅,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了解招考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网上报名的操作技术等问题。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选报职位,不清楚的可通过拨打职位一览表中公布的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查询核实清楚后慎重填报。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6日18:00时,逾期不再补报警察职位。
2、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政策问答,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报考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一律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3、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有何特殊要求?
答: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除满足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
4、报考者是否可以随时查询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
答:可以。为了方便报考者了解各职位报名情况,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汇总、公布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考生在报名网站可以随时查询每个职位最新的报名统计情况。
5、报考者能否调整报考职位?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答: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前,可以在3月31日24:00前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办理调整报考职位手续。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应于3月31日24:00前改报其它职位。
拟调整报考职位的报考者,可以到自治区各招录机关或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当面申请,也可以通过电话提出申请,将原报名信息注销;在确认原报名信息注销后,报考者重新按照报名程序选报其它职位。
6、体能测评如何进行?
答: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必须先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之后由各招考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或网上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男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合格者,由体能测评组织单位发给体能测评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才能通过招录机关的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非警察类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