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地勘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宁夏常住户籍的人员。
(二)没有宁夏常住户籍的以下人员也可以报考:
1、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地质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有一定的文秘工作经历,较强文字水平和写作功底;熟悉地质工作的优先录用;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英语四级以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四)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思维能力强,善于沟通;
(六)应聘局机关工作的文秘人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男性,具有行政、党务、新闻和摄影等工作能力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计划
地矿局机关及部分地勘单位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见附件1《宁夏地矿局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五、网上公告
在“宁夏人才网”和“宁夏地矿网”公告,公告截止日期8月5日。
六、 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6日-7日9:00-17:00。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99号地矿大厦。
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程序:
1、网上下载填写附件2《自治区地矿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及原件。
2、资格初审,采用现场确认。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文写作三部分。
(三)笔试时限为150分钟;分值为200分。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工作结束后,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组织:
1、由地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数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九、聘用
在宁夏地矿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
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地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自治区地矿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