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14年秋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认定合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认定合格人员请在12月15日后,到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材料的县(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