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于2015年下旬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有关事项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告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后拟聘用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