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和复习大纲》(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4月2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4月23-24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盐亭县人社局4楼-6号)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4月2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5年5月7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