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通知
请进入业务考核的考生于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到各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2009年毕业生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书;2010年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书),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招资格。
锦江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