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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2011-11-23 9:55:08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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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从事教学、教辅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和四川师范大学网[www.sicnu.edu.cn,下同]上发布)。[www.scpta.gov.cn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成龙、东校区三个校区,校园面积3300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6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人员3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8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1100余人。历经65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覆盖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7个学院,70个本科专业。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基础数学等1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国际汉语、艺术、体育、工商管理(MBA)、教育、翻译、旅游管理、工程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拥有一支发展潜力大、学缘结构好、学历结构合理、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教师队伍,其中先后有10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3名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9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80余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及四川省杰出青年学科带头人计划人选,1名国家教学名师,10名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个国家及省级本科教学团队。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并完全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学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2名。具体岗位见《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师范大学网站(www.sicnu.edu.cn),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8:00至12月3日17∶00止。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反馈报考者(12月3日报名的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结果于当天22:00前反馈完毕)。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学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师范大学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12月4日9:00-16:00到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3)缴纳笔试费50元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12月6日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件第三条“关于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有关规定,本次公招中A05、B03岗位如果仍然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按照政策规定视为本单位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岗位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1年12月7日8:00-2011年12月9日24:00
(五)退费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于12月9日16:00前持缴费时学校人事处开具的正式收据到学校人事处退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为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实验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图书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专业知识考试(其中: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内容涉及编写教案);辅导员岗位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范围详见参考教材(参见附件2)。辅导员岗位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范围包括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1年12月10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静安路5号)第七教学楼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12月1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报考者登陆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网站,输入报考时的注册账号可查询笔试总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12月13日9:00至16:00登陆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12月9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审查(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3,联系电话028-84768068)。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计划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14日在学校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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