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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西人事信息考试网 2012-12-10 15:43:19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34名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davt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学院,下同)始建于1965年,1999年由国防科工委划转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cdavtc.edu.cn/Campus/xygk/)

学院于2006年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0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进入全国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学院现设航空制造工程系、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航空维修工程系、民用航空服务系、艺术分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工程实训中心等8系2部1学院1中心,开办有9大类40多个专业。学院坚持“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大力加强“一专多能”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建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拥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专兼职教师500余名,其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发明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全国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省市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师等。

学院位于成都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风光绮丽,环境优美,一汽大众、吉利、沃尔沃、中国南车等大中型企业云集,区位优势明显,是读书求知、教书育人、培养高素质职业技术人才的理想园地。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加快发展步伐,特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cdavtc.edu.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学院同批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在1个工作日内对相片质量进行网上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一般在考生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院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反馈考生。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领取《笔试准考证》

1、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24日—12月25日(9:00至16:00)。

考生须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笔试费(开户行:成都市建行七支行领事馆分理处,账号:51001479066050091139,户名: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请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公招笔试费”两项内容)。

2、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院于2012年12月2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费的,由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7日16:00前持缴费收据原件到学院组织人事部签字确认,凭领款条到学院计财处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3、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于12月27日9:00—16:00凭汇款凭据到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310室)确认并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笔试当天不再办理领取《笔试准考证》手续。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专业教学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师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一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的了解、掌握和应用能力,考试范围和复习参考教材、资料参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定于2012年12月28日在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3日(14:00前)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并及时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16:30前)电话(028-88459359)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2月25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交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310室,联系电话028-88459359),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专业教学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采用专业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试讲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执行,主要针对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专业教学试讲的内容按所聘岗位专业设定范围,试讲题目由学院确定,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第二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通过现场答辩,主要针对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知识水平、求职动机与意愿、举止仪表等六大要素进行考核评分,结构化面试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面试总成绩的计算原则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7日由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限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条件要求的岗位);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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