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递补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翠屏区部分岗位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将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2月21日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
三、递补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录入表》、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相关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已领取面试通知单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831-8237647、8237648
附件:翠屏区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翠屏区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序号
证件号
准考证号
性别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职位编码
名额
公共科目
成绩
专业科目
成绩
笔试成绩
1
511524199208260048
14125010114
女
翠屏区农村中小学
教师
140201001
5
心理素质测评
74.1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42
58.05
2
513721199003154229
14125010128
女
翠屏区农村中小学
教师
140201002
5
心理素质测评
73.4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49
61.2
3
511521199001237386
14125010313
女
翠屏区农村中小学
教师
140201004
3
心理素质测评
77.9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58
67.95
4
511502199102270709
14125010310
女
翠屏区农村中小学
教师
140201004
3
心理素质测评
77.6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57.5
67.55
5
511502198911044117
14125010604
男
翠屏区农村中小学
教师
140201006
3
心理素质测评
66.8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54.5
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