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现对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公告。
一、原件校验
(一)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原件校验
1.时间:
2014年6月3日—6月5日(9:00-11:30,13:30-17:00)
2.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育英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3.原件校验须提交资料:
(1)报名时打印的《2014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年龄超过所报考岗位年龄限制的考生,须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就业推荐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载内容包括: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原件须加盖鲜章;
(6)在职者(包括区内临时聘用人员,区外在编、临时聘用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原件须加盖鲜章;
(7)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8)报考成熟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照所报岗位的要求,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校验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人,原件校验合格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需要办理面试费减免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按免笔试费条件提供相关证明。
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视为原件校验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若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依《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名单于6月6日在新都卫生信息网和新都区医管办官方网站公布。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委托他人代交原件校验材料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它说明: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规定,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可直接进行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步程序。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
成都市新都区医院管理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