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为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决定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充实到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直接考核招聘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且完全符合《高县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全民事业单位,具体单位和岗位见《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