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
工程|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 教案 论文 文档
IT类|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
 3773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事业单位招聘 - 四川 - 正文

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地税系统公务员递交加分材料的通知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4-9-15 21:20:21

关于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地税系统公开

考试录用公务员递交加分材料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4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及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递交加分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加分材料时间

2014年9月22日9时至2014年9月28日17时30分。

二、递交加分材料地点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临江东路2号(新南门汽车站对面)1702室。

三、加分资格

详见《公告》。

四、应携带材料

1.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加分应携带准考证复印件(在上面注明联系电话)、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从立功受奖证书中无法判断是否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立功受奖,则表彰文件为必要。(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2.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应携带准考证复印件(在上面注明联系电话)、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主和考生本人两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凭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进行办理,不得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送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

2014年9月12日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