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都江堰市2014年10月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优秀)的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以及“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志愿者(含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续签期满且考核合格<优秀>人员;不含未参加2014年度考核人员,即201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志愿者不纳入此次招考范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在都江堰市2014年10月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优秀)的“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中定向招聘40人,其中,在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中定向招聘10人。在我市2014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志愿者中招聘9人。
(一)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按笔试总成绩取前10名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不再进行面试。若笔试总成绩第10名出现并列,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又并列,并列人员须进行面试,以笔试和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或服务期间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通过笔试未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将其笔试折合成绩纳入2014年服务期满的其他“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笔试折合成绩总体进行排序,按成绩排名及招聘名额1:2比例进入面试。
(三)定向招聘笔试折合成绩,若按招聘名额1:2比例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