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将市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李冰小学、虹口小学、崇义小学、崇义中学、天马学校、八一聚源高中和职业中学注册人员复核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25日。公示期间接收社会举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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