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4〕65号)文件精神,攀枝花市东区从东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中考核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已于2015年1月30日截止,共有2人参加报名。经东区组织部、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2名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全部合格,现将报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现任职务 审查结果
1 聂清琼 女 1983.03 本科 炳草岗街道学园路社区主任 合格
2 吕琪玲 女 1983.04 本科 弄弄坪街道冶金街社区主任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