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次公招公告,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产后补检等程序,张雪梅(情况附后)体检合格,现予以公示。
从2015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确定不得聘用的,取消其公招资格。
监督电话:(0838)8101838。
公示期结束后,由招聘岗位的主管部门对公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考察等后续工作。
岗位编码 招聘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学历 体检结论
34066 什邡市中医医院(二) 张雪梅 女 1987-10 四川理工学院 本科 合格